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联谊会),高校科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学会能力提升,根据新修订的《黄石市科协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会继续实施学会能力提升计划。请各有关单位精心谋划,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学会能力提升项目分为3类子项目进行申报,分别如下:
(一)重点学术建设资助项目
1.申报对象:市科协业务主管的市级学会和已经加入市科协成为团体会员的市级学会(以下简称“市级学会”)、在黄高校科协
2.项目内容
(1)紧扣全市中心大局和重点产业链发展开展的建言献策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提出决策建议;引入国家级、省级学会来黄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和产学研合作。
(2)市级学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关系黄石科技进步与创新、关系黄石学科建设与发展、关系黄石改革与发展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学术会议;主办或承办的国家级、省级学术论坛、研讨,推广科研技术成果等活动。
(3)反映科技前沿领域,推动学科创新发展,具有前瞻性、导向性、创新性的学术研究项目或成果。
(4)围绕黄石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而开展的综合性的学术研讨活动。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1)项目选题具有学术前瞻性、前沿性,紧紧围绕经济建设、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发展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究。
(2)能邀请国家级、省级学会或院士来黄石参加的学术交流活动,具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促进我市产学研深度融合。
3.项目数量:根据评审结果可适当增加立项,但最终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4.资助标准:允许对同一单位立项2项及以上项目,但最终资助项目数量限定为1项,每项资助1万元。
5.项目周期:每年评定一次,立项项目须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党建强会行动计划项目
1.申报对象:市级学会
2.项目内容
以“党建+”为载体,实施党建+服务中心工作、党建+促进学术交流、党建+学会规范化发展、党建+支撑人才培养、党建+科技志愿服务等特色党建活动或项目。
3.项目数量:根据评审结果可适当增加立项,但最终资助项目数量不超过10个。
4.资助标准:允许对同一单位立项2项及以上项目,但最终资助项目数量限定为1项,每项资助1万元。
5.项目周期:每年评定一次,立项项目须在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三)五星级学会选树项目
1.申报对象:市级学会
2.项目内容
围绕学会组织建设、学会活动、落实科协工作和特色工作等方面,参照《黄石市科协五星级学会评选标准(试行)》,对学会在规定年限内的工作实绩进行评估。
3.项目数量:星级学会总数控制在市级学会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4.资助标准:五星级学会资助2万元/个,四星级学会资助1万元/个,三星级学会资助0.5万元/个。
5.项目周期:每两年评定一次。
二、申报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级学会、在黄高校科协,须为学术活动的第一主办或第一承办单位。
2.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有必要的工作积累和工作经验,基本工作条件(人员、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有可靠的保证。
3.学会建有党支部,党建工作活跃。
4.申报项目的市级学会必须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5.申报项目须在黄石市境内举办,当年启动并完成,申报内容符合项目支持方向。
6.未完成上年度市科协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2025年项目。
三、申报方式
1.各市级学会、在黄高校科协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从黄石市科协官网下载申报表格,结合实际,围绕项目类别高质量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表,于2025年4月30日前,报送纸质版申报表(如有补充说明的材料与申报表合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式五份,至市科协学会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协学会部邮箱hskxxh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所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并查实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连续2年取消该单位申报资格。
2.对于确定立项项目,在项目结束30天内需及时向市科协学会部提交项目结题材料,具体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活动总结、签到表、3-5张活动照片、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成果及学术论文等体现活动成果的书面材料,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送至市科协学会部,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科协学会部邮箱。
联系方式:市科协学会部 李婷 6353136/17786248020
地址:团城山杭州东路1号政协大楼32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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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黄石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重点学术建设资助项目)
2.黄石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党建强会行动计划项目)
3.黄石市科学技术协会学会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五星级学会选树项目)
黄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3月25日